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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海滨 江苏省金湖县的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自 2002年突破每平方米千元之后,开始以每年 15%的增幅上涨,直逼每平方米 1500元。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来看,这个价位有一定的市场需求空间。但是,当时叫出这个价位的楼盘,其土地取得价格极低,只有每亩 12万元,因小区品位做得不错,商品房档次在中档偏上,一下成了市场的领跑者。 为了消除居民“土地供应减少,房价还要涨价”的心理预期,金湖县在短期内集中投放了一批面积在 3000平方米左右的小宗存量用地,总量不到 2万平方米,立即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,市场进入观望等待期, 1500元价位的楼盘陷入有价无市的僵局。 这批小宗地配套投入较少,容积率较高,属于中低档商品房,虽然土地成本较高,但商品房售价并不高,最终的销售价格在每平方米 1100元左右,且区位较好,很受中低收入者和首次住房消费者的欢迎。 相对于大盘开发的新增用地,存量小宗地分散在主城区,区位优势明显;重新配套的设施较少,开发成本低;容积率较高,土地分摊价格较低;开发周期短,资金成本较低,能在短期内形成市场供应能力。 政府要进行调控,手中必须掌握足够的存量用地。在房市吃紧时,政府能够调控得当,应付自如,这与该县加强存量用地监管,掌握土地调控的主动权分不开。 金湖县 1998年开始住房制度改革。此后,商品房市场一度出现房价不涨反跌的不正常现象。据记载,该县商品房价格在房改之前为每平方米 1100元左右,但在房改之后,商品房一度降至每平方米 700元左右。 房价长期低位运行,并不是竞争的结果,而是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造成的。那时,房地产用地大都以协议方式取得,开发商直接拿地,事后到土地部门补办手续,有的甚至房子卖出去了,也没有办理出让手续。有实力的开发商拿不到地,没有开发实力的却能拿到土地,或是加价转手,或是花完了买房人的钱,房子也交付不了。 从 2001年起,金湖县开始改革土地供应方式,停止了经营性用地协议出让,实行公开出让,对没有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,不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。到 2002年,包括存量用地在内的所有房地产项目用地,全都实行了招拍挂出让。 招拍挂引来了一批讲究品牌和质量的开发商,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的房地产,减少了地价的利润空间,提高了服务质量、品牌质量,让当地居民耳目一新,大大激发了居民积蓄多年的二次置业需求,市场形成阶梯消费群,低迷的房价开始回升。 与许多地方一样,金湖县存量用地是由长时间的产业演变形成的,由于历史的局限,存量用地存在布局不合理、结构失衡、低效利用和闲置的现象。特别是在 1996到 2001年房地产低迷期间,大量土地被低价出让。这些低效配置的土地,擅自改变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,炒买炒卖的现象时有发生,严重干扰了土地市场秩序。 为此,金湖县政府于去年出台了存量用地管理意见,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、改变使用者、改变使用条件涉及经营性用地的,一律实行招拍挂出让。这一政策,阻断了囤积炒买土地者的欲望,使低价取得土地者高价转手找不到下家,低价囤积者无利可图。自该政策实施以来,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全部实行了招拍挂出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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