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淮安洪泽县政府投入57万元购车和特勤器材经费全部划拨到位择日采购
江苏淮安洪泽县政府投入57万元购车和特勤器材经费全部划拨到位择日采购
淮安洪泽县消防大队现有4辆执勤车,2辆车况已老化,已经无法满足执勤备战的需要,为切实提高消防部队灭火作战能力,改善消防装备条件,洪泽县消防大队针对“3.29”液氯泄漏事故多次向县领导汇报情况,表明加强特勤装备的重要性。县领导对此高度重视,早在5月初县长王斌就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消防经费问题。会议决定,由县财政局组织人员进行调研,拿出预算方案,尽快将车辆购置到位,同时增加7万元购买一批特勤器材。但由于洪泽地处苏北,经济条件相对比较差,57万元庞大经费的支出,对于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政府来说确实困难,为此经费落实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一直未得到及时的解决。
广东汕头“6·10”火灾事故和京沪高速淮安段“6·24”丙烯腈泄漏事故发生后,洪泽县消防大队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,积极主动地向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。更加引起了县政府和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,县长王斌为此专门作出批示,要求县财政局、政府采购中心、消防大队共同做好消防车辆、器材采购工作,县财政局明确一名局领导专门负责协调经费。7月4日,洪泽县政府批准57万元用于消防大队购置一辆8吨大功率消防车和部分专勤器材的经费已全部划入消防大队账户,近日,大队将联合政府采购中心接回新车。
来源:江苏消防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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